逃犯过了追诉期就是无罪吗
一、逃犯过了追诉期就是无罪吗
追诉时效,它可是刑法里面规定的,用来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那个有效期限。
一般来讲,如果有逃犯超过了追诉期,那通常就不会再去追究。
不过,这里面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。
要是犯罪行为的性质那叫一个极其恶劣,对社会的危害那也是相当大的,就像那种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情况,即便过了二十年的追诉期限,但是要是觉得必须得去追诉的话,那就得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来核准。
另外,要是在追诉期限内,犯罪人又犯了新的罪,那前罪追诉的期限就得从他犯后罪的那一天开始重新计算。
所以,可不能简简单单地就觉得逃犯过了追诉期就肯定是无罪的,得把具体的案情和法律规定都综合起来好好判断一下。
这就像是解一道复杂的数学题一样,每个因素都得考虑到,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。
不能因为时间到了就不管不顾,也不能随意地去追诉,得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办事,这样才能保证公平和正义。
二、逃犯即便过追诉期就无需担责了
这种说法不完全正确。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。一般情况下,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。
然而,对于在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,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,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。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,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,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。
所以,逃犯若属于上述情形,即便过了常规的追诉期,仍需承担刑事责任。法律设置追诉时效是为了督促司法机关及时办案,但对于逃避法律制裁的逃犯,不会因时间流逝而免除其罪责,以维护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秩序。
三、逃犯过追诉期后还会被追究刑罚吗
追诉期是刑法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。一般情况下,犯罪经过规定的追诉期限,不再追诉。但逃犯属于特殊情况,《刑法》规定,在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,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,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。也就是说,一旦司法机关对逃犯启动立案侦查程序,即便过了常规的追诉期,仍可对其追究刑罚。此外,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,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,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。所以,逃犯不能因单纯过了追诉期就逃脱法律制裁。
当探讨逃犯过了追诉期就是无罪吗这一问题时,我们要知道,即便过了追诉期,也并非绝对无罪。在一些特殊情况下,若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已对犯罪进行立案侦查,或者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,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,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。而且,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,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追诉时效。要是你对逃犯追诉期的具体计算方式、特殊情形下的判定标准等还有疑问,别迟疑,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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